纪念《劳动法》颁布10周年之维权篇
--关于一些常见劳动权益问题的解析
在《劳动法》颁布10周年之际,本报特选择一些读者平常比较关注的问题,进行解析,涉及劳动合同、工资、工伤等方方面面。
[用人单位与员工不签劳动合同对吗]
《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明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有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企业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如果拒绝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可以向各区县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根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单位用人未签合同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未签订劳动合同人数,处以500元/人的罚款。
[一年的合同期要试用三个月合法吗 ]
按照《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第十七条规定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超过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期限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变更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或者要求用人单位对超过的期限,按照非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变更劳动合同期限,或者按照非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未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劳动者要求约定期限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双方当事人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按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春节加班不给加班费让倒休合理吗]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春节加班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因此不存在倒休的问题。
[休婚假给发工资吗]
按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十九条之规定: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后,对员工每天的工作时间是否就没有限制了非生产性值班人员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不等于员工的工作没有限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基本特点在明确工作任务、完成工作定额的情况下由职工自主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要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加班加点的日工资如何计算]
企业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应支付150%的加班工资;公休日加班应安排同等时间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要支付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应支付300%的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数应按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约定执行,如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应按照本人正常劳动应得工资确定加班工资。
[提前办理正式退休手续需要哪些条件]
按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过有毒有害工作,矿山井下、高空高温和从事重体力工作的人员,可以提前5年退休,要想办理提前退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该工作的时间为8年以上;
2.所从事的工种名称必须符合有关部委的规定;
3.本人档案工种名称记载必须与规定相符合;
达到规定的年龄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向其档案所在的单位、人才或职介、街道劳动部门提出申请。
[企业发生分立合并,原劳动合同仍然有效吗]
企业发生分立合并,新的法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中的用人单位的法人名称。原劳动合同仍然有效。劳动合同期限不能作为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实施变更。如果在企业合并后就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部分在双方协商变更不一致的情况下,企业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对富余职工可以按照协商解除合同的方式在职工同意的情况下实施分流,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出差期间发生事故算工伤吗]
如职工在因公出差期间发生事故,应视情况而定。如果是在途中或执行公务时遇到了事故伤害,应算做是是工伤。如果是在外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个人事务时,如出去游玩、娱乐、消费时,发生了意外,不算做是工伤。
职场贴士:投递简历:不要以很高的频率发送简历,避免在一周之内重复发送至同一家公司,这样很可能引起招聘单位的反感,让大好的工作机会白白溜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