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职场词典网 , 一个优秀的职场知识学习网站!
该《办法》要求,省市州、县区市都要设立由人事行政部门、用人单位代表、聘任人员代表及法律专家组成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下列人事争议案件:国家行政机关和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录用、调动、工资、辞职、辞退、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人事争议;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录用、调动等发生的人事争议,以及虽没有签订书面聘用合同,但双方已形成事实聘用关系满1年以后发生的人事争议;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由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仲裁的人才流动争议和其他人事争议。
职场贴士:职位新解:总是在裁人,简称“总裁”;老是板着脸,简称“老板”;总想监视你,简称“总监”;经常没道理,简称“经理”;让领导秘密舒服,简称“秘书”
下一篇:企业单方更改劳动者岗位不合法 下一篇 【方向键 ( → )下一篇】
上一篇:下岗职工出中心 企业应否支付补偿金 上一篇 【方向键 ( ← )上一篇】
快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