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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劳动合同法(草案)》起草小组成员常凯认为,“如何应对劳动合同法”这一表述方式本身就“不正确”,“这凸现了中国劳动法制观念的落后。企业应该把此法看作促进企业发展的新动力,不仅是在人力资源层面,更是经营层面的考验和机遇。”
「背景」2007年6月19日,《劳动合同法》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该法将于2008年正式实施。这是中国最重要的劳动立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将面临巨大的挑战。而对其解读时,部分学者各执一端。有的站在劳动者立场,有的则从企业角度出发。
上海市卢湾区人才开发调节中心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财经》杂志记者,目前,各个区的相关机构组织培训,大家还是普遍带着一种“应对”的心态。美国的一家工业企业,中国的一家石化企业的人力资源负责人,都向《财经》杂志记者表示,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人士现在最关心的是具体条例的出台,因为目前感到操作起来有一定难度。
此前,中国欧盟商会、上海美国商会在参与法律草案的讨论时,曾提出了多条反面意见。但是,在该法颁布后,他们迅速作出反应,发表声明表示,“欢迎《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并纷纷组织说明会,邀请劳动法方面的律师向其会员企业介绍这部法律。
8月7日,此前曾涉嫌低工资使用劳工的麦当劳中国宣布,在进入中国市场17年后首次大规模加薪,从9月1日起,中国815家麦当劳餐厅95%的员工将全面上调工资,上海地区上调19%。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劳动合同法(草案)》起草小组成员常凯认为,“如何应对《劳动合同法》”这一表述方式本身就“不正确”,“这凸现了中国劳动法制观念的落后。企业应该把此法看作促进企业发展的新动力,不仅是在人力资源层面,更是经营层面的考验和机遇。”
企业集中反映感到操作困难的是《劳动合同法》的第十四条,即关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企业普遍担心,这可能意味着“铁饭碗”时代重来。这一条文使得企业在与劳动者订立第一份劳动合同后,必须十分谨慎地决定是否订立第二份劳动合同,因为在第二份劳动合同到期的时候,在一般情况下,企业必须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这两个合同应该订立几年期限为好呢?对此,常凯认为,这要根据各个企业的经营规划和人力资源的具体情况而定。
常凯认为,企业应该考虑其商业模式是否适应了这个法制化的用工环境。“《劳动合同法》就是要让守法者更具有竞争力,让违法者提高经营成本。”据了解,在对待《劳动合同法》方面,外资企业普遍比国资企业更为敏感和关注。“这是因为外资企业在本土受到法治传统的熏陶。” 常凯说。■
职场贴士:作为一名员工,你要追求的不是“苦劳”,而是“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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