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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晔应聘到某速递公司工作,约定月薪400元,但没签订劳动合同。李晔一个月里每天工作8小时,没有休过假日,还加过班。一个月后,速递公司却以他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他辞退,并没付他这一个月工资。为此,李晔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仲裁机构裁决:速递公司给付李晔工资。
职场贴士:21世纪,没必要对一种职业从一而终。要选那些有市场前景,有好的文化,有发展机会的单位,天下所谓成功者从不拘泥于一种标签式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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