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由于公司董事会内部矛盾,又没有资金注入周转而停止继续经营,员工遣散回家,并允诺一个月之内发放拖欠员工的工资等。但是一个月后这样的允诺没有兑现,经与公司董事会、法人交涉,仍没得出什么结论,于是全体员工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过程中,法人并没有露面,也没有授权任何人代理此事,等待了漫长的时间后,在没有被诉人的情况下,仲裁委员会开庭,一段时间后,宣布了仲裁结果,并将裁决书发与个人,十五日后,我们又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昨日去了公司住址搬运公司资产,准备拍卖,但所拍卖资金可能只能偿还员工工资的20%,请问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如何才能继续追回我们剩余的部分?
法人就这么销声匿迹了,难道他丝毫的责任都没有吗?昨天,负责执行的法官说,如果知道法人在哪,可以拘他。请问是这样的吗?如果是,我们要申请什么部门去执行?
解答
因为法人企业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以如果公司确实没有其他财产,公司的财务帐目又没有问题,那你们的工资可能确实要不到了。
职场贴士:把工作当成自己的恋人。对待工作要热情,如同对待自己的恋人,大部分人可以把以往的“经验”照搬过来,细心、谨慎、全面的对待自己的工作。摸清“套路”之后,相处下来自然顺风顺水,水到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