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职场词典网 , 一个优秀的职场知识学习网站!

加入收藏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就业指导 > 劳动法规

劳动法规

四员工捐款“0元”被张榜公布引争议

分类: 劳动法规 职场词典 编辑 : 职场知识 发布 : 10-08

阅读 :354

  最近几天,栖霞区燕子矶卫生院的一些员工私下议论最多的,就是贴在卫生院门诊大厅里的那张红榜。红榜上公布了“慈善一日捐,温暖千万家”活动的捐款明细情况。最为显眼的是,有几个人的名字后面写着“0元”。上月底开始,燕子矶卫生院呼吁全体员工参与“慈善一日捐,温暖千万家”活动,当时的要求是“不限款项,自愿募捐”。本月初,院方在一楼门诊大厅的一块黑板上,贴出一张红榜。红榜上公布了所有员工的捐款数额。4名没捐款的员工,名字也在红榜上。与其他人不同的是,他们名字后面的“数额”一栏写了“0元”。这张红榜在门诊大厅贴了4天,引发了不少争议。

  员工:公共场合公布名单不妥

  燕子矶卫生院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员工致电本报称,院方没有事先征得员工的同意,就公布了每个人的捐款情况。虽然她自己也捐了钱,但总觉得院方的做法不妥。这名员工认为,门诊大厅应该属于公共场合,很多人出出进进。这家卫生院的规模虽然不大,但很多病人就是附近住户,与医生、护士都非常熟悉。这张红榜一贴出来,无端生出不少非议。她曾亲耳听到有病人在背后议论某某护士、某某医生没有爱心,没有公德心。她还提出,献爱心有很多方式,作为医护人员,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曾献血、献骨髓或者献造血干细胞。如果仅仅因为没参加这一次捐款,人格就受到贬低,这对当事人很不公平。院方未经当事人同意,就张榜公布捐款名单,如果有人因此受到歧视,能否认为院方的做法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或名誉权呢?最后,这名员工还说:“撇开法律问题不谈,单位是不是该考虑换一种更有人情味的方式,鼓励员工参与捐款活动呢?”

  院方:只是想让账目公开透明

  该卫生院院长王家虎称,院方张榜公布名单并没有其他意思,只是想让账目公开透明。捐款应该本着自愿原则,捐不捐钱全看个人的意愿,但院方还是希望所有的员工都能参与这项社会公益事业。所以公布名单的同时,也希望借此促进更多的员工参与捐款。至于员工提到的侵犯隐私权和名誉权问题,王家虎认为,张榜公布名单并无恶意,而且只是在卫生院里面张贴,并没有把红榜贴到卫生院大门口。

  慈善总会:捐款应出于自愿

  市慈善总会负责本次“慈善一日捐”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捐赠法》的有关规定,捐赠应当是完全出于自愿的。燕子矶卫生院这几名员工没参与捐款,无可厚非。这名工作人员说,该卫生院将捐款情况张榜公布,并不是慈善总会的硬性要求。但现在很多单位都会将捐款情况在内部作出公示,这完全是单位的内部行为,也是为了让捐款活动更加公开透明,出发点肯定是好的。发生这样的争议,还是该由卫生院内部协调解决。

  律师:涉嫌侵权,维权较难

  张榜公布没有捐款人的名单是否涉嫌侵权?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钱苏年认为,张榜公布捐款名单,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参加捐款人的褒扬。可名单上却出现了没有捐款人的名字,还注明了捐款金额为“0元”,这对那些没有参加捐款的员工来说,可以视为一种贬低,也会导致公众对这些人的人格评价降低。按照《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卫生院的做法涉嫌侵犯那4名没有捐款人的名誉权。南京正天衡律师事务所律师白洁也认为,卫生院张榜公布名单的做法,确实涉嫌侵犯个别员工的名誉权。但这个侵权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其后果到底有多严重,不太好认定。法律也没有细致到对此作出明确规定。所以,如果当事人想通过诉讼程序讨个说法,估计有难度。



职场贴士:阅读有关颈椎病的书,掌握用科学的手段防治疾病。

 

  

下一篇:合同约定工伤不担责法院判决该条款无效 下一篇 【方向键 ( → )下一篇】

上一篇:留职期满未上班18年后讨说法 上一篇 【方向键 ( ←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