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一厂家为防工人“跳槽”,擅扣工人工资,结果引发恶性纵火案件,此案提醒人们解决劳资纠纷各方都要守法。
39岁的四川男子刘某等人在浙江温州市一家私营企业打工,在没有征得企业主同意的情况下,违约擅自提前出厂,厂方按照内部管理规定,克扣其工资2200多元不予归还。刘某等人多次催讨无果后,指使小舅子郝某纵火将该厂董事长朱某烧成重伤。
9月1日上午10时许,温州市瓯海区梧田工业基地发生了一起恶性纵火杀人案件。某制衣厂董事长朱某被前来讨工资的郝某用汽油泼到身上后,郝某用打火机点燃了汽油,朱某被烧成重伤。
案件发生后,警方相继将刘某、郝某二人抓获归案,9月6日,他们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面对警方的提讯,刘某和郝某一边流着悔恨的泪水,一边道出了犯罪事实。
今年年初,刘某同妻子郝姐还有女儿一家三口背井离乡来到温州,在朱某制衣厂务工。刚进厂时,厂方除了跟他们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外,还另外规定每个工人进厂时要交押金500元,以约束工人“跳槽”。刘某一家人进厂工作一个月后,厂里扣发了1500元工资作为押金。
半年过去了,刘某渐渐感觉到工作不称心,屡次向董事长朱某提出要走,要求退还押金,遭到拒绝。7月底,刘某和郝某姐弟二人商量后,在厂方还克扣着1500元押金和还有700多元工资未付的情况下,忍痛离开了工厂。
之后,刘某等抽空不停地向制衣厂催讨工资。但厂方的答复是他们擅自离厂,给工厂造成了很大损失,按原先约定不能归还。在多次讨要未果的情况下,9月1日早上,郝某提着一个装满了汽油的塑料瓶,和姐姐、姐夫一起来到制衣厂董事长朱某的办公室纵火行凶。
采访札记:
这是一起典型的因劳资纠纷引发的民转刑恶性案件,整个事件已画上了一个小小的句号,郝刘二人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但是它给我们带来的思考却远没有结束。
2200多元工资,对于一贯省吃俭用的打工者而言,不是一笔小数目。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劳资纠纷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调处。但为了讨要这2200元工资,刘某等人无视法定渠道,竟然纵火焚烧他人,结果毁了他人,也毁了自己,其下场可悲。
而对制衣厂等用人单位而言,依法规范本单位规章制度和合同协议,让招工和管理行为规范化、制度化,也是急需解决的问题。据当地有关劳动监察部门介绍:今年1月至8月份,接辖区劳资投诉300多起,有时一天投诉达10余起,大部分都是因工人擅自“跳槽”造成人走而工资不能兼得的投诉。这提醒中小企业,要想留住人才、稳定生产,光靠硬性手段不行,必须依法科学管理,及时调处劳资纠纷,才能使企业健康发展。
职场贴士:工作是一个橡胶球,你把它丢在地上,它还回弹回来。但家庭、健康、朋友和精神是玻璃球,如果你把其中任何一个丢在地上,它们将不可避免地磨损、打上印痕,甚至支离破碎。要在人生选择的每一个节点,跳出来,鸟瞰自己的灵魂,权衡得失利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