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职场词典网 , 一个优秀的职场知识学习网站!
案例 深圳某公司员工李某与公同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每提前一年需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李某年工资收入的违约金,不足一年的按月折算。李某是单位工程师,年工资收入有六万多元,其仅工作了一年半,他想提前辞职,但有可能要支付单位近十万元的违约金。
分析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李某说公司对其只存在上述第三、四种情形:无故拖欠工资(每月20号之后才支付上一个月工资)和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星期六加班不支付任何加班工资)。
建议李某先书面要求单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则向单位递交《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是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和拒绝支付加班工资。后李某按建议操作,此案经过仲裁和诉讼,结果李某不但不需赔偿公司任何费用,相反公司还赔偿了李某经济补偿金和加班工资一万多元。
职场贴士:如果一直躲避老总的坏情绪,那么你永远只能在“逃之”的压抑中生存。
下一篇:我国将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体系建设 下一篇 【方向键 ( → )下一篇】
上一篇:上海社保案4高官进入司法程序 上一篇 【方向键 ( ← )上一篇】
快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