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职场词典网 , 一个优秀的职场知识学习网站!

加入收藏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职场攻略 > 职场生存

职场生存

试用期后不转正怎么办

分类: 职场生存 职场词典 编辑 : 职场知识 发布 : 02-11

阅读 :205

  网友小白妞妞网上咨询:

  劳动法苑网的编辑,你们好。最近我朋友碰到一件事想向你们咨询一下。一家企业在网上招聘启事上写招聘正式职工,我朋友经面试、考试后开始后做工,招聘方又说先做临时工,试用三个月,好就要,不行就不要,有风险;发放工资又按见习期(非应届毕业生)。三个月后,用工方没有说是否要人,也不提转正,但用工方仍坚持让他坚守岗位,照常做工。请问:用工方的做法是否正确?该人能否要求用工方转正?

  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劳动法苑网主任陆敬波律师答复:

  小白妞妞你好,你的网名很可爱,但是提出的问题却令人深思,《劳动法》虽已实施多年,但用人单位在实际用工中依旧屡现违法之举,而广大劳动者对劳动合同制的理解亦颇显陈旧。

  自从1995年我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之后,转正和见习期的概念就已经不再使用,取而代之的是试用期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也就是说,自劳动者实际工作之日起,用人单位就应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只是劳动合同中一个特殊的阶段,即双方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受部分劳动法条款的约束,而试用期到期后,这些条款的约束力就将自动回复,而并非需要履行诸如“转正”的手续以确认员工的身份。《劳动法》中试用期的规定已经取代了所谓临时工转正为正式工传统概念。

  根据网友小白妞妞的介绍,用人单位在用工之初并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首先就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三个月的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合同期内,而非独立于合同期,所谓试用合格后“转正”的做法实际是企图规避试用期间的义务。事实上,自劳动者进入单位工作之日起,双方就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根据上海市的相关规定,事实劳动关系下是不存在试用期的,因此,如果试用期内工资低于相同岗位其他职工的工资,则应补足差额。

  综上所述,网友小白妞妞的朋友完全可以依据劳动法的规定,要求单位补签劳动合同,并相应支付劳动报酬,对于不愿依法履行劳动义务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职场贴士:为什么我们经常错过了许多广结人缘的机会?就是因为我们常把那些黄金时段用来绞尽脑汁,却还是挤不出一句合适的开场白。无论是主动或被动去打开话匣子都能得心应手。一旦你能达到这个境界,那无论把你丢在任何一个场合中,必都能迅速进入状况,随心所欲地去扩展人缘,为自己在生活与事业中,营造一个又一个绝佳的发展机会。

 

  

下一篇:英文求职信七步写作法 下一篇 【方向键 ( → )下一篇】

上一篇:社保,单位是否给你少缴了? 上一篇 【方向键 ( ←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