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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西安一大学生从广东某知名家电企业辞职,两个月内在数十家单位应聘过,却一直没找到工作,郁闷的他在网上发帖宣泄,却没想到他的帖子被原公司引用并作为“反面教材”在公司内部以电子邮件的形式群发。
网页截图。
已经快两个月了,西安外国语大学应届毕业生小赵在熟悉的西安来回奔波,几乎每天都要拿着简历去应聘,却没有一家单位用他。一连串的打击后,11月19日,他在他的QQ空间和西安外国语大学的校内网上,写下了一千多字的帖子“写写我的这两个月”来宣泄自己的辛苦和郁闷。
“刚回来那几天满怀希望与信心的投入了新一轮的校园招聘……两次早上六点爬起来坐了近两个小时的车到了西工大新校区参加招聘……等待之后以不是2009届(毕业生)把我拒在了门外……”
“飞亚达,还是在西工大新区……当时在场的所有人都对我的表现很赞赏,绝对的眼前一亮!可是最后还是连复试的机会都没有……”
“我真的就找不到工作了吗?我把所有的招聘翻了又翻,试着网上投简历……”
“坐在回家的车上,看着高新区一座座高楼,哪里才是我的归宿……”
帖子被原公司当“反面教材”宣扬
该帖发出后,跟帖者众,转帖也不少。11月21日,他突然接到广东原公司同事的邮件,原来他的帖子在公司有关部门,以企业电子邮件形式互相转发,邮件里点了他的名字。11月24日,更多的同事给他发来邮件和信息,他的帖子被冠以“**离职08毕业生的一封信——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标题前还被标注“重要”二字,在更多家电分公司、家用空调国际事业部之间转发或群发。
“我学的外语专业,喜欢主持,在这家公司工作的两个多月里,在8月和9月主持了两次集团公司大型的活动。”昨日下午,小赵对记者说,“我选择辞职,一是因为我更想从主持方面发展自己;二是因为这个企业的生产地纯粹是一个工业镇,一出住的地方就是很脏乱的村子;三是广东很潮湿,气候不适应。更重要的是,我想回到父母身边照顾他们。”
小赵给记者出示的与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显示,小赵是因个人原因,于9月24日主动辞职的。
“当时我得知这一消息后很气愤。我离开公司是自己提出的,也不是因为所谓的‘工作不努力’。其次公司高层在没得到我允许的情况下任意转载和群发我的帖子,我成了公司的‘反面教材’,是对我人格和名誉的极大损害。”小赵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小赵表示,他已保留好证据,准备采取其他方式索取赔偿。而在昨日下午的采访间隙,广东的公司人事部一位姓牟的女士给小赵打来电话,表示道歉,承诺会将影响降到最低。
来源: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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