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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是浏阳一家企业的职工,一年前我在上班期间因工受伤,住进医院治疗,出院后一直在家休养,去年10月份我才评定为6级伤残。但是单位现在的负责人不愿意负担医药费了。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是单位说已超过了劳动争议的60天时效。请问,工伤致残是怎样确定时效的?
职场贴士:车到山前必有路,不要太过于逼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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