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工告倒“仲裁乱收费”
【新华社杭州12月20日电】获赔2400多元要付1400元仲裁费。近日,浙江兰溪市下岗女工王某在一场劳动争议仲裁后,不服劳动仲裁部门的高收费,向当地物价部门举报兰溪劳动仲裁委员会,并领回了仲裁部门多收的不合理仲裁费。
今年43岁的王某,曾经是兰溪某供销社商场职工,2000年下岗,三年前,王某被招到兰溪市某建材有限公司做合同工,月工资600元。今年5月1日,她被公司辞退。被辞退后,王某多方投诉无果,最后向兰溪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王某在仲裁申诉书中要求公司支付养老保险费等共计约14万元的赔偿金额。
今年7月1日,兰溪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正式受理王某的申诉,并让王某预先缴纳1000元仲裁费。8月28日,仲裁委员会对此案进行开庭审理。9月21日,王某接到了仲裁裁决书,原公司被裁决为王某补缴养老保险费用,保险时间总共是两年零九个月,王某则应向原单位交纳养老保险费自负的8%款项;公司支付王某其他补偿金共计2463.75元。同时,裁决书注明此案仲裁费为2100元钱,王某承担1400元,公司承担700元。
王某认为,1400元仲裁费对于一个下岗女工来说不是一笔小数目,超出了其承受能力。当天下午,王某向兰溪市物价局进行举报,投诉兰溪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乱收费。
兰溪市物价局物价检查所赵姓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已对王某举报的案件进行了调查,现已查明,这笔1400元的仲裁费属乱收费行为。
兰溪市物价部门向兰溪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发出了责令纠正价格违法行为,退还多收价款的通知书。近日,王某领回了仲裁部门多收的1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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