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彦宏:互联网侵权的替罪羊?
文/本刊记者 王颖
百度在纳斯达克上市,一夜之间诞生了7个亿万富翁、51个千万富翁的谈资还没有散尽,一场大规模的侵权诉讼浪潮便扑面而来。
目前,百度已收到至少8家以上音乐公司的律师函或者诉状,其中包括环球、百代、华纳等众多国际唱片巨头,指控百度侵犯了他们数百首歌曲的版权,并且要求百度停止MP3搜索业务。
在上市前,百度的招股说明书中就已经说明了其MP3搜索涉嫌侵权,有被迫停止的风险。前不久,百度总裁李彦宏在接受《英才》专访时,曾无奈地表示“百度只能告诉用户他想要的东西在哪里,并没有能力也没有义务去判断某一个文件是不是盗版的”。
事实上,法律并没有支持李彦宏的说辞,在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百度侵犯音乐著作权一案中,北京市海淀区法院9月16日作出一审判决,百度败诉,赔偿6.8万元。
然而,正是这6.8万元的小数字,却对百度造成了重创,甚至对整个搜索行业的业务范围提出了质疑。
MP3搜索占百度总流量的28%是百度搜索的重中之重。如果失去MP3搜索业务,百度将很难保持现有流量,广告量也将减少。
面对诉讼,百度开始从“大棒政策”走向“怀柔政策”,从“绝不让步”的论调转变为“能够和解会尽量和解”。搜狐、新浪、中搜、MSN这些在搜索业务争夺激烈的对手们,也开始联合起来,振臂高呼“不应该让搜索业务成为互联网侵权的替罪羊”。
也许从搜索引擎诞生的那天起,一场大规模的侵权诉讼就不可避免,只是时机的问题。面对风险,李彦宏很坦然,“任何东西都不可能没有风险,尤其当你做一些新东西的时候。”
专家点评
小心隐藏的风险
口述/北京中京律师事务所所长 王晓滨 整理/颖一
对于公司而言,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有很多。比如,投资失败导致公司破产,它既是经济上的风险,也是法律风险。还有负债、侵犯权利,违反税法、PL法(产品责任法)等。
值得注意的是,违反知识产权法和不正当竞争法,在国际上所占的比率很大,在我国目前却较少,惩罚性的判例就更少。
我曾经接手过一个案例,我所代理的公司告另一家公司盗用商标。被告公司获利有几千万,但最终赔偿仅100万,而原告公司打这场官司既费时,又费力,所付出的成本是很大的。
像西方知识产权诉讼的老手,它即使知道有其他的公司在侵权,当你的公司规模小时,它会不理不顾,等你发展增大以后,再诉讼。诉讼的成本是一样的,获得的赔付却较高。
但公司侵权的这种风险并不是被诉讼时才发生的,可能从公司一成立,确定经营方向、产品时就已经存在了,只是暂时没有爆发而已。
如今环境逐渐发生变化,对于公司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保护正在逐步加强,所以一些公司需要注意这些隐藏的风险。
我们注意到,有一些案例中,可能被告坚持把官司打下来,甚至会胜诉,却往往采取和解的方式。像几年前,东芝笔记本因为产品瑕疵问题被指控,最终庭外和解案花去10亿美元。因为东芝公司不和解,即使赢得诉讼的胜利,却丢掉了美国的市场,结果会更差。
职场贴士:工作不要攀比,好工作不是看一个月赚多少,看的是前途。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永远是句真理,无数的经验告诉我们,有的人在学校很优秀,是个风云人物,但工作之后却天壤之别,问题就在于第一份工作的选择,选择第一份工作就是选择了这个行业,如果你在想跳槽的话,你可以换工作,但是你很难换行业。举个例子:同学A,学习优秀,工作好找的一塌糊涂,是第一批找到工作的,国企,工作稳定,屁事没有,不错,挺强大。同学B,学习可以,找工作坎坷的一塌糊涂,毕业之后才找到工作,最后找了个汽车行业小企业。两年之后,同学A,工作稳定,工资还是那么多,想跳槽,啥也不会,行业也不景气。同学B,赶上汽车行业大好,同时也历练了一下,换为一世界500强的汽车行业,工资翻了4,5番。所以找工作一定要慎重慎重(举例而已,请勿触景生情,请勿对号入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