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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

两天完结仲裁 一周垫付工资

分类: 劳动法规 职场词典 编辑 : 职场知识 发布 :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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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场倒闭,老板失踪,32名员工工资遭拖欠。盐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动介入,从案件的立案、开庭至结案只用了两天时间,刷新了盐田区处理重大突发劳动争议仲裁审理时间的最短纪录。在调解协议达成后,商场仍未发薪,盐田区人力资源局启动相关程序于昨日为员工们垫付了部分欠薪。

  32名员工遭欠薪

  3月29日,位于盐田区沙头角的深圳市健康实业有限公司天富佳百货商场(以下简称天富佳商场)突然关门,准点上班的员工们发现进不了门,老板也不知去向。有员工称该单位正在转移货物,难道是老板准备欠薪逃匿?这一猜测让员工们心急如焚,因为商场目前已拖欠32名员工近5万元的工资和押金。

  为防止商场财产被继续转移,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盐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前介入,指导员工选出3名员工代表申请劳动仲裁。立案后,仲裁委员会立即函请盐田区人民法院根据员工的申请对商场货物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由于申诉员工多达32人,仲裁委员会决定特事特办,按照特别审理程序处理案件,并定于3月30日上午开庭。

  鉴于商场老板不知去向,该会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向天富佳商场及其总公司送达《应诉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由于时间短,涉及人员多,该会组织工作人员连夜核实员工的工资单。

  公司总部竟是座“空城”

  3月30日上午,盐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这起重大劳动争议,天富佳商场委托了两名律师到庭。据该商场的代理律师称,由于经营不善,商场发生亏损,不得不停业,法定代表人也由于不慎摔伤,正在医治,无法前来处理,她委托律师向被拖欠工资的员工致歉,表示愿意想办法发放员工的工资,或配合法院变卖查封的财产,支付员工的工资。

  经过调解,双方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天富佳商场同意在三日内支付员工的工资等共计49975元。为巩固调解成果,仲裁委工作人员顾不上吃午饭,加班制作仲裁调解书,直到12时30分制作并送达完调解书。然而,几天以后,天富佳商场并没有履行协议。

  此时,天富佳商场已被盐田区人民法院查封。据了解,天富佳商场是由注册资本仅100万元的深圳市健康实业有限公司成立的分公司,该商场于2003年9月份开业。另据有关单位了解,该商场还拖欠30多家供货商几十万元的货款。据盐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称,在送达法律文书时,发现该商场的上级总公司注册登记的地址———福田区南园路旧墟大厦某室竟然是出租屋,由外来人员居住,该公司根本没有人员在此办公。

  政府垫付员工部分欠薪

  商场在拒不履行调解协议上打起了“持久战”,部分欠薪员工吃饭都成了问题,还有部分员工想回家却没有路费。在此情况下,根据《深圳市欠薪保障条例》有关规定,盐田区人力资源局开始介入,并启动了欠薪垫付程序,酌情对员工的工资进行了部分垫付。

  人力资源局根据每个员工被拖欠工资数额的不同,垫付金额从174元到500元不等,共计垫付欠薪12574元。昨天,32名员工凭身份证领取了垫付的工资。

  据区人力资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员工领取垫付工资后,领取部分的追偿权和受偿权自动转让给劳动部门,未获垫付部分,员工有权继续追偿。因此,员工其余工资,可在法院拍卖天富佳商场查封财产所得中得到追偿。据悉,员工们目前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与商场之间的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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